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5-041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公司C1办公楼4楼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8日以邮件及专人传递的方式送达。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全体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胡琨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并结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授权管理层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
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满足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
制度进行修订,本次拟修订的制度及表决情况如下:
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制度中,第 1 至 7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及相关制度修
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5 年 7 月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