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泰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实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557,5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6.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056,184.0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22,504,546.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551,637.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
(三)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划总 拟投入募 实际募集资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集资金 金净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
线建设项目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
条产线建设项目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
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1.3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款
合计 68,675.42 60,805.62 58,555.16 32,902.25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将募投项目“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
产线建设项目”、“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期延长,具体如
下:
募投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 调整前 2025 年 9 月 20 日
建设项目 调整后 2026 年 9 月 20 日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 调整前 2025 年 9 月 20 日
源生产基地项目 调整后 2026 年 9 月 20 日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 调整前 2025 年 9 月 20 日
产线建设项目 调整后 2026 年 9 月 20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新增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满足切
割难度大、硬度较高的金属材料、高档木材等领域客户的需求。2024 年以来,全
球经济面临诸多挑战,增长动力不足,大国博弈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环境
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基于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
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稳步实
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战略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
将“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
公司“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产出为优化器、逆变器和
储能变流器等产品。近年来,我国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产业市场竞争持续加剧,
加之光伏逆变器传统欧美出口市场政策调整,市场需求波动大。基于对宏观经济
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新能源
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
为确保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战略规划
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
公司“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新增年产 1,000 万米高速钢
双金属带锯条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双金属带锯条产品产能。2024 年以来,
全球经济面临诸多挑战,增长动力不足,大国博弈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环
境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基于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
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
目”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稳
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战略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
决定将“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后续仍将积极推动
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对募投项目实施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规划,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
施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泰嘉股份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有序推
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
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此外,泰嘉股份还将密切关
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
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
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宜,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
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超 董 蕾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