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泰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重
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557,5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6.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056,184.0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22,504,546.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551,637.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
(三)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划总 拟投入募 实际募集资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集资金 金净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
线建设项目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
条产线建设项目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
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1.3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款
合计 68,675.42 60,805.62 58,555.16 32,902.25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
效益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整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拟投入募集 拟投入募集 调整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研发中心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 重新论证并
项目 项目 终止实施
(一)项目概况
项目计划在租赁土地房产上实施,拟采购先进的检验、检测、测试设备及配
套软件,开展高端电源产品及关键制造技术的研发。公司拟新建新材料应用验证
开发实验室、安全和安规测试实验室、测试开发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可靠性实
验室和应用实验室以支持研发项目的开展,提高公司的基础研发能力和机能,提
升研发效率和质量,为公司未来长期的研发项目开展及产品研发升级奠定技术基
础。
(二)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整体战略规划的调整情况以及发展需要,公司密切关注新能源
电源行业的市场环境和业务技术变化。
(1)2022 年以来,我国新能源及储能电源产业市场竞争逐渐加剧。根据《储
能产业研究白皮书 2024》显示,2023 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约 200GWh;而同
期,全球电力储能年总装机量约为 100-120GWh,整个行业呈现供大于求的情况。
中国储能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从 2022 年的 87%,下降到 2024 年上半年不足 50%。
(2)光伏逆变器传统欧美出口市场政策风险加剧:一方面欧美频繁更新并
网标准,未通过认证的产品可能被强制退市;另一方面,美国高关税和欧盟反倾
销调查导致欧美市场收缩。
(3)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拟进行不同规格的单相光伏逆变器、储能 DCDC 整
机、储能家用配电箱等产品的开发。但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相关产品市场价格
出现了大幅下降。以串组式逆变器为例,其产品单价由 2019 年 0.25 元/W 降至
定性较大,存在一定的出口政策风险。
综上,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更
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
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正在对后续新项目进行论证及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原因
根据前文重新论证的情况,新能源电源行业存在市场环境变化、市场及政策
风险加剧等情况,公司经过对市场环境、风险等各方面因素的审慎研究与评估,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外部
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未经股东会通
过即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正在对后续新项
目进行论证及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长远来看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
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
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
新论证并终止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
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事项,
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
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
终止实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主要原
因为市场环境、相关风险发生变化,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经过对市场环
境、风险等各方面因素的审慎研究与评估,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保证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而做出的调整,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
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超 董 蕾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