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减值测试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因部分子公司
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购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
相应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6 月 7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5、025)。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邮件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