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7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定向融资
进行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定向融资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具体金额、期限以
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定向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为上述定向融资以坐落于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 8 号-1
至 5 层全部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X 京房权证丰字第 09686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京丰国用(2005 出)第 000815 号】)向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公司拟与北京中关村
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或《委托保证合同》(以上
简称“委托保证合同”)及《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简称“反担保合同”),
并授权何昕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委托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相关的所有合同、协
议及文件。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定向融资中涉及的资产抵押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使用自有不动产位于北京市丰台
区科学城星火路 8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额度尚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详情
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告《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动力源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4)。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
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事项办理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本次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定向融资进行担保事项提
供反担保事项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上市公司不持有股份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51.1511%
法定代表人 杨荣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002397338
成立时间 1999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7 号楼 4 层
注册资本 496,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
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
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
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
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
经营范围
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7,023.20 1,235,527.5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77,310.36 548,163.57
资产净额 689,712.84 687,363.98
营业收入 17,872.23 73,727.64
净利润 10,309.19 21,256.95
经核查,中关村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向融资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
过 36 个月(具体金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定向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为上述定向融资以坐落
于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 8 号-1 至 5 层全部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X 京房权证丰字第 096865 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京丰国用(2005
出)第 000815 号】)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
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
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定向融资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具体金额、
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定
向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为上述定向融资以坐落于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 8
号-1 至 5 层全部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X 京房权证丰字第 09686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京丰国用(2005 出)第 000815 号】)向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
同意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
或《委托保证合同》(以上简称“委托保证合同”)及《反担保(不动产抵押)
合同》(简称“反担保合同”),并授权何昕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委托保证合同、
反担保合同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3.23%%、42.10%。公
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