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3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张学文先生,副总经理李汉明先生、财务总监杨峰先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文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 41,965,2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8%
(总股本按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050 股计算,下同)。
张学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
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5,455,572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 2%(其中: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上述 2 名自然人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
计不超过 97,1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其中:李汉明先生以大宗
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70,8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3%;杨峰先生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
超过 26,2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学文先生、李汉明先生、杨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所持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有 5%以上股东;
张学文 41,965,203 15.38%
实际控制人之一
小 计 41,965,203 15.38%
李汉明 副总经理 283,500 0.10%
杨 峰 财务总监 105,000 0.04%
小 计 388,500 0.14%
合 计 42,353,703 15.52%
注:表格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李汉明先生、杨峰先生持有的股份为股权激励
获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备注
不超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学文 5,455,572 2.00%
小 计 5,455,572 2.00%
李汉明 70,875 0.03%
减持比例未超过本
杨 峰 26,250 0.01%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
小 计 97,125 0.04%
合 计 5,552,697 2.04%
注:表格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事项,则前述减持股份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应当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7 年 8 月 8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
转让的有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
转让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发行人的股票总数不
超过本人在所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日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0%;转让价
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的 110%;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和股票数量将根据
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本人未能完全履行持股意向和股票锁定承诺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
和责任:(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
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
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
以赔偿;(4)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
发行人所有。
张学文先生 2019 年 10 月已离职,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学文先生持股
及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上
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7 年 8 月 8 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的情况;公司
于 2017 年 2 月上市,不属于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亦不存在其转让发
行人的股票总数超过本人在所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日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
数的 20%;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
承诺的情形。
故上述 3 名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张学文先生、李汉明先生、杨峰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上述 3 名股东减持股份比例合并计算,本次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
先生不减持。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通知》规定的不得减持的破发、破净,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其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