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 海量数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5 0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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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3138)
    二零二五年七月
议案一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议案二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B 座 6 层会议

二、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出席对象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忠文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议案 1:《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注: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
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证明文件
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
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
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会议期间要求发言的
股东,应当首先报告姓名和股东账号,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的发言。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会议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
会议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
  四、股东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五、本次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四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O”表示,多选或不选的,将做
弃权处理。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六、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以及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
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七、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构建、健全公司长期可持续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长期战略目标
和经营计划的落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骨干员工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聚焦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秉承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
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公告,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 1,765.996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
种类为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433.2710 万
股的 6.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海量数
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关于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
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
的数量或/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
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去
世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的协议;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
事项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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