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 号)核准,2019 年 3 月中鼎股份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2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
,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行”) (包
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费等)12,865,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7,135,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
2019228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在账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账 募集资金使
划投入金额 户存储余额 用进度
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
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
合计 118,713.50 104,947.31 25,937.55 88.40%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为扩大生产经营,保障产能交付,故新增锻造产线。
考虑到设备投资成本,公司逐步采用国产锻造设备替代进口设备,锻造设备属于大型设
备且为定制设备,建造周期较久。因此,为保障股东利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原
计划预订可使用状态时间后,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后续资金投入计划,并
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对“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适当延期。
(三)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在深入考量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的当前实施进展后,审慎研究
并决定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投入的募
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的设备购置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同时公司将实
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
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客
观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仅调整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
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调整为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延期仅涉及对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及投资总额。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客观审慎决
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