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06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延期归还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90 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
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做出的《关于对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能按时偿还、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按规
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要求公司针对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及时开展全面排查,并提交书面整改报
告。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
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自查整改,
公司已提交整改报告。
目前公司债务逾期,现金流紧张,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待公司恢复正常现金流后,将积极、妥善处理募集资金归还及管理工
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暂时无法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原因
司(原为高鸿股份全资子公司,于 2021 年底将其转让)、公司提起 9 起诉讼,
该 9 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目前在江苏高院再审中(已裁定再审提审);2024
年 4 月,公司收到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 12 起诉讼案件材料,目前
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2025 年 4 月,公司收到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
起的 21 起诉讼案件材料,目前一审尚未开庭。受前述常州系列诉讼纠纷影响,
自 2022 年 上 半 年 起 高 鸿 股 份 交 通 银 行 上 地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 110060974013001567802 ) 及 兴 业 银 行 花 园 路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321190100100294130)被诉讼冻结。2024 年 3 月 31 日,被冻结的交通银行上
地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10060974013001567802)募集资金 12,822.06 万元解除冻
结。
募集资金 2.06 万元被司法冻结。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高鸿股份交通银行上
地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10060974013001567802)、兴业银行花园路支行募集资
金账户(321190100100294130)仍处于诉讼冻结状态,涉及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110060974013001567802)2.06 万元,以及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兴业银行
花园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321190100100294130)10,755.92 万元,合计 10,757.98
万元因常州涉诉案件被执行划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实际被冻结金额
为 416.76 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出现债务逾期,截至本公告日,债务逾期累计本金余
额为 123,783.4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78%,其
中公司为上述 99 笔逾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 108,783.46 万元,占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51%。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因上述重大诉讼事项被冻结以及扣划,且仍在诉
讼程序中;公司目前面临严重的金融债务逾期等风险,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以及
暂时无法筹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二、后续整改计划
公司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做出的《决定书》后高度重
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决
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自查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鉴于目前公司
目前实际情况,暂时无法归还募集资金,公司将积极整改,待公司恢复正常现金
流后,将积极、妥善处理募集资金归还及管理工作。
三、风险提示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
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定提审,而再审最终结果直接关系到常州后续系列案件的处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收到与常州实道再审案件的开庭通知,公司将密
切关注相关进展,并积极履行披露义务。
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中规定的
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
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终止上市风险并注意
投资风险。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