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 关于万青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4 18: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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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57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524330   债券简称:25 江泥 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青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
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0〕601 号”《关于核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开发行 1,00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发行总额为 10.00 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48 号”文同意,公司 10.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万青转债”,债券代码“12701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6 月 9 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2026 年 6 月 2 日)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调整为 13.46 元/股,该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
开始生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万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46 元/股调
整为 12.66 元/股,该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起开始
生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股调整为 12.4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1 日起
开始生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万青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
向下修正“万青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万青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
事宜。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万青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
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决定将“万青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8.76 元/股,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实施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股调整为 8.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
开始生效。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113,840,938.80 元/797,407,415 股=0.1427638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前转股价-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8.67-0.1427638=8.53,“万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8.67 元/
股调整为 8.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起开始
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
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
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
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
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预计触
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有权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后
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的,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万青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
电话 0791-88120789。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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