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71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389 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6.284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傅昌宝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3,234,921 99.1577 742,200 0.6499 219,650 0.192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3,235,521 99.1582 746,600 0.6537 214,650 0.188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化部分募投项 ,333 00 50
目内容及建设
进度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吴海珍 闵未若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