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热电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 5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
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
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
处分 3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5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众源新材、鸿日达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河集团、世嘉科技、柏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
份、华灿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
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76.8 万元(含税金额、
包含内控审计费用)。2025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参照市场一般情况并不高于 2024
年审计费用,综合考虑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
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
所的收费标准确定为 75 万元(含税金额、包含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
计机构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
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保持
审计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