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总股本 947,331,75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47,366,587.55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
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2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 号;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51-65355175;
传真电话:0551-6532022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