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595,340,230 股为基数,
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1.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5,487,425.30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等原因导
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化。
案一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5 年 7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595,340,230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5 年 7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14 日至登记日: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
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