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至
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后三年
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
关程序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减持或转让前述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2,347,710 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12,789,467股
持股比例 5.3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2,789,46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元/股) 披露日期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 2,384,836 1% 2025/5/22 33.55-36.68 2025-04-28
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2025/6/4
用证券账户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2,347,710 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若此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
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347,71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347,71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8 月 5 日~2025 年 11 月 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所得
拟减持原因 补充流动资金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
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已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
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其他事项
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 12,789,467 股变更为 10,441,757 股。
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
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未买卖公司股份。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
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