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3 16: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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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力股份”)正在筹
划收购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同晟股份”或“标的公司”)
控制权事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
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
(证券品种:A 股股票,证券简称:元力股份,证券代码:300174)自 2025 年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5 年 7
月 2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
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
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
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福建同晟新材
料科技股份公司(证券简称:同晟股份,证券代码:874296),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2777963660XQ
      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17 日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时间   2023 年 11 月 16 日
      证券简称   同晟股份
      证券代码   874296
   法定代表人     卢元方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625.00 万元
      注册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高砂镇大龙工业区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经营范围
             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包括同晟股份实际控
制人卢元方、陈家茂在内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东。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
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与同晟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元方为兄妹关系,因此
预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同晟股份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上市。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
案或重 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作为“甲方”)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与同晟股份(作为“标的公司”)
实际控制人卢元方、陈家茂(作为“乙方”)签署了《意向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甲方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控制权,具体购买股
份比例、交易相关方及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细节,将由交易双方进行进一步磋商。
双方同意,由双方认可并经甲方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
计及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协商确定标的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
上述协议为交易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将由交易
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予以约定。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
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
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目前正处于筹
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
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
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重组停牌前二
十个交易日内不存在累计张跌幅超过 20%的异常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本次交易的《意向协议》;
  (三)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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