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杭
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微”、“公司”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晶华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0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1,66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天健验﹝2022﹞38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智慧健康医疗 ASSP 芯片
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工控仪表芯片升级及产业
化项目
高精度 PGA/ADC 等模拟
项目
合计 75,000.00 75,000.00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
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并为公
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
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
过 6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