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 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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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5-123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申报通知。
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
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方通过设备采购、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占用余额约
为 3.87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8.6
条、第 9.4.1 等相关规定,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对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6
月 20 日)开市起实施停牌。若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上交所将对公司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
股票及“东时转债”上市交易。
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
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作出(2025)京 01 破申 1043 号《决定书》,决定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并于 2025 年 7 月
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现临时管理人将债权申
报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内容
  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之前(含当日)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
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并提
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债权申报事项说明》)。未在东方时尚预重整债权申报
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东方时尚重整后,在正式重
整程序内继续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纸质邮寄”的形式,债权人须先通过上述网
址申报债权,并在接到临时管理人关于债权形式审核通过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后,
将纸质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工作地址。
债权申报网址     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4453625
联系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19 号
联系电话       13061812706,17091002409
电子邮箱       dfssglr@163.com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 9:30-12:00,14:00-17:00
  《债权申报事项说明》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
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
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事项说明》,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临时管理人联
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
材料。
  三、特别说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北京一中院
是否裁定受理债务人重整将由北京一中院依法审查决定。如后续北京一中院裁定
受理债务人重整,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重整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
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东方时尚预重整债权申报期间内已经申报债
权的,相关债权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可以不必另行申报,如所申报债权涉及利息、
违约金的,仅需就北京一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
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向临时管理人进行网络补充申报,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追加至重整申请受理之日
(不含当日)的利息进行审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
法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核对、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东方时
尚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为准。东方时尚预重整
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关于
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
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如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问题的,将直接影响公司重整进程,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
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
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有助于消除公司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
态;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
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外,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通过设备采购、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占用余
额约为 3.87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第 8.6 条、第 9.4.1 等相关规定,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即
转债”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6 月 20 日)开市起实施
停牌。若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上市
交易。
  (四)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502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
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
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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