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7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84,893,808股,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678,887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
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
表共14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05,108,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057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1人,
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04,792,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85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16,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2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
中现场出席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0.1720%。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060,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1%;
反对 45,8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6%;弃权 2,44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89,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85.7031%;反对 45,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5731%;弃权 2,44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23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5,062,7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
反对 44,6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5%;弃权 1,46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91,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86.3487%;反对 44,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2177%;弃权 1,4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36%。
表决结果:同意 105,061,5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0%;
反对 47,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弃权 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90,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85.9933%;反对 47,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947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2%。
表决结果:同意 105,061,5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0%;
反对 47,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弃权 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90,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85.9933%;反对 47,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947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2%。
表决结果:同意 105,061,7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3%;
反对 45,8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6%;弃权 1,18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90,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86.0774%;反对 45,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5731%;弃权 1,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95%。
表决结果:同意 105,062,7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
反对 45,8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6%;弃权 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91,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86.3677%;反对 45,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57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2%。
表决结果:同意 105,0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2%;
反对 46,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弃权 1,18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89,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85.7517%;反对 46,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8989%;弃权 1,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95%。
表决结果:同意 105,062,7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
反对 45,8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6%;弃权 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91,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86.3677%;反对 45,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57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2%。
表决结果:同意 105,062,7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
反对 45,8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6%;弃权 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91,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86.3677%;反对 45,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57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92%。
表决结果:同意 105,060,6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2%;
反对 4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弃权 2,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89,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的 85.7458%;反对 45,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6027%;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515%。
本提案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高福忠先生、卢俊美女士、高健先生、高
斌先生、杨丙发先生、周丽娜女士、郝艳林女士、崔连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803,1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31,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4750%。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804,9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33,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63%。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799,0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27,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8.2741%。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801,9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30,7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1199%。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804,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33,7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57%。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804,9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33,7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09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806,4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35,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4520%。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804,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33,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32%。
表决结果为当选。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福忠先生、卢俊美女士、高健先生、高斌先生、
杨丙发先生、周丽娜女士、郝艳林女士、崔连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提案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何勇军先生、韦祎先生、刘亚女士、肖和
勇先生、刘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797,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26,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931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797,5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26,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8201%。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799,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28,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35%。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796,9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25,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6347%。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80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得票数 31,7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4125%。
表决结果为当选。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何勇军先生、韦祎先生、刘亚女士、肖和勇先生、
刘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张晓宇先生、张民先生、阎鹏先生、韩志红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
何职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