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9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
,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59 元/股。按照本次回购
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75.59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购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
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会议、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1)本次回购期限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
间,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
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
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若在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
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
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股份回购。
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回购实施期间监管要求、公司股价走势、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综合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价格上限 75.59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45,852 股至 3,968,7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至 0.27%。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股份数量。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
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经股东大会授权后,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
,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根据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
满;
(3)经股东大会授权后,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59 元/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 2
亿元及上限 3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45,852 股至 3,968,778 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至 0.2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
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股份类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无限售条
件股份
股份总数 1,472,135,122 100.00% 1,468,166,344 100.00% 1,469,489,270 100.00%
注:上表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数据,变动情况为四舍五入后测
算数据,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
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
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7,119,103.9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999,737.68 万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00 万元测
算,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末总资产的 0.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50%。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
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 2 亿
元(含),增持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
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
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彭震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彭
震先生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向公司提交《关于提议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
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彭震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彭震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
变化确定本次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
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量等;
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
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
(二)信息披露情况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证券
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
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
,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公司已取得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出具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贷
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签署
借款合同,确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四、本次回购的风险提示
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