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股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
子”或“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了《均胜电子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基于未来战
略规划、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5年4月
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票。其中,均胜集团预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预计合计增
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
半,均胜集团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3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4%,合
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56.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王剑峰先生等合计8位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计增持公司735,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2%,
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255.9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
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名称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
增持前持股数量 517,457,701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剑峰先生持有公司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均胜集团有 王剑峰先生为均胜集团
限公司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一组
王剑峰 35,036,959 2.4872% 中有关一致行动关系的
情形
合计 552,494,660 39.2201%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名称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11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7 月 11 日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 均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及数量 式增持公司股份 1,329,700 股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人民币 2,056.6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人民币 2,056.6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1,329,700 股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均胜集团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 累计已
计划 计划 计划 计划 计划 累计已增持股 累计已增 增持股
序 增持主 本次增持
关系/职务 首次 拟实 拟增 拟增 拟增 份金额(人民币 持股份数 份比例
号 体 实施期间
披露 施期 持金 持数 持比 万元) 量(股) (占总
日 间 额 量 例 股本)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2025
董事、副总裁、 日~ 币 不适 不适
财务总监 2025 1,000 用 用
合计 1,255.93 735,700 0.0522%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
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过半,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
施完毕。其中,均胜集团增持金额尚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50%,
主要系资金统筹安排、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均胜集团后续将依照本次增持计划择
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已超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
下限的 50%,后续仍将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有关规定,均胜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
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