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已披露重要项目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2 0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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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80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已披露重要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
      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   本次进展主要系项目承包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和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结成的联合体)就联合体工作内容及各方责任签订
      了进一步协议,本次签署的《联合体内部协议》不涉及原项目合同内容的调整。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已披露“中国
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 B 区 B01、B02 号机房楼 EPC 总承包”项目各相关
方完成项目合同签署的公告(公告号:2025-054),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作为该项目联合体成员之一与其他联合
体成员就项目开展做出了进一步约定并签署了《联合体内部协议》
                            (以下简称“内
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协议”涉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总承包项目
  (1)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
  (2)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
  (3)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仟柒佰零捌圆整(?1631863708.00 元),其中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陆
佰肆拾捌万圆整(?6480000.0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叁
亿叁仟捌佰柒拾陆万叁仟柒佰零捌圆整(?338763708.00 元);机电施工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叁亿捌仟伍佰玖拾捌万陆仟圆整(?385986000.00 元);机电设备
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玖亿零陆拾叁万肆仟圆整(¥900634000.00 元)。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 年 4 月 30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 年 5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7 月 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内部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
  (1)联合体牵头人(甲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联合体成员(乙方):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联合体成员(丙方):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号机房楼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项目合同”)基础上新增了“其中
设计工期为:16 日历天。”
  A.甲方在投标(或响应)阶段负责下列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1)甲方负责编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提供相
应的资质证照:
  (2) 负责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费用的承担
  B.甲方在中标后负责下列分工范围内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负责除乙丙负责以外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
体控制,负责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a.配合机场净空测绘工作,及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并保证审核通过。
  b.负责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验收报
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c.负责项目前期阶段、验收阶段的测量测绘工作,提供满足行政部门要求的
相关报告文件。
  d.负责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场工人实行严格管理。
  e.负责竣工图编制,负责组织竣工联合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质量、安全、
消防、人防验收、规划验收、防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各专项验收,负责
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城建档案
管理部门。
  f.负责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采取的施工组织措施、安全
措施、文明措施、质量措施等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g.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承包范围
内专业分包、纳入暂估价的专业工程(生物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咨询、测量测绘、
施工图技术审查等)、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服务。承担现场土建
及机电安装的总体安全管理责任。
  h.负责 BIM 技术在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建立与应用工作。
  (2)协助业主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
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
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包含但
不限于配合发包人取得产权证;
  (3)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土建部分所有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土
建部分①机楼主体工程:一是完成 B01、B02 两栋钢结构机房楼,单栋建筑层数
均为 1 层,层高 6.5 米,建筑高度 8.6 米,每栋机房楼建筑面积约为 21240 平米,
同步完成机楼内的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水消防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大
楼电气系统及智能化等楼内建设内容。二是完成 B01、B02 号机房楼油机楼钢平
台,面积约 3646 平米。三是完成机房楼楼顶设备钢平台,每栋机房楼设备钢平
台约 10620 平米。②园区水泵房工程:完成 B01B02 补水泵房,以及 B 园区消防
水泵房以及相关设备,水池及水泵房面积约 3000 平米。③B 区室外工程:一是
完成 B 区全部道路、绿化、亮化、围墙、室外停车场、室外监控、门房、道闸
及消防水池等附属设施建设,涉及总占地面积约为 134000 平米;二是完成 B01
与 B02 机楼投产所需的室外工程,包括地下电力管廊、给水、排水、污水管网、
通信管网、油机楼基础、空调地下水池等建设(不包含 B03-B06 号机房楼的室
外地下各类管网、油机基础等室外工程)。
  (4)施工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按
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相关工程建设资料;
  (5)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
明施工;
  (6)负责本项目保险投保及保费承担;
  (7)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并汇总整理各分包单
位的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完成相关单项验收,协助业主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
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业主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各专项验收、基
建档案验收;
  (8)负责本项目售后及保修工作;
  C.乙方在投标(或响应)前期阶段负责下列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乙方负责配
合甲方做好投标的相关工作,配合提供编制标书所需的有关资料。
  D.乙方在中标后负责下列分工范围内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本项目机电专业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测试交付使用
的工作,并且达到相应数据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及本项目技术规范、土建工程与算
力基础设施建维服务分工界面要求,最终通过第三方测试、初验及终验。2 年质
保期内的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
  ①机楼内机电工程:按照技术要求完成 2 栋机楼内 IT 机房、配电机房等所
有工艺、动力、暖通、动环、智能化、消防等专业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线缆
连接、调试、测试等工作。
  ②机楼外机电工程:按照技术要求完成 2 栋机楼所需的柴发系统、供储油系
统、供排水系统等专业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线缆连接、调试、测试等工作。
不含外市电引入。
  E.丙方在投标(或响应)前期阶段负责下列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丙方负责配合甲方做好投标的相关工作,配合提供编制标书所需的有关资料。
  F.丙方在中标后负责下列分工范围内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项目设计工作,包括:一是承担整个园区的规划设计工作,二是完成 B
区 B01、B02 号机房楼的土建、机电以及 B01、B02 号机房楼交付投产必要的室
外工程全部的施工设计编制服务工作。丙方在期限内完成施工设计提交设计蓝图
即视为丙方按期交付。
A.联合体缔约各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及与业主签订的各项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维护联合体缔约各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联合体对外共同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对内根据第五条分工各自承担责任,丙方仅对因设计问题导致的赔偿承担责任,
且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金额不超过丙方收取设计费总额的 20%。若联合体一方
因另一方或另一方分包单位原因向业主或第三方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有权向
另一方追偿
B.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义务时,如未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要求
履行义务或因其他过错导致任何违约、赔偿责任的,由过错一方承担,如过错是
由双方共同导致的,根据双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实际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如
双方无法就过错比例达成一致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先行承担,待责任方或责任程
度确定后(方式包括专业第三方评估、诉讼等)进行最终责任确认。
C.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退出联合体或另找第三方组成联合进行投标
或者在总包合同生效后擅自单方退出(包括预期违约:一方通过行为明示不履行、
无法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消极履约:一方消极息工、拖延履约,拖延或者拒不响
应项目需求或者其他以各种理由消极履约的行为),不履行项目交付义务,否则,
应向守约方支付招标限额/投标报价/中标金额/合同金额(以较高者为准)的 20%
的违约金,并负责按总包合同应向业主承担的所有违约金及赔偿金(如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进展主要系联合体就项目工作安排及各方责任做出的进一步约定
并签署相关协议,不会对项目的开展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签署的“内部协议”
不涉及原项目合同内容的调整,子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合同要求及“内部协议”
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并取得相对应的收益,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营收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对未来每年的营收影响以实际审计结果为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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