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龙元集团二楼会议室
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 14:00
董事会秘书:张丽
咨询电话:021-6561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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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
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 14:00
二、大会主持人:董事长赖朝辉先生
三、大会议程: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四、议案审议表决:
五、监票人代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大会主持人宣读大会现场表决后的表决决议,最终表决结果以当天下
午合并网络投票结果后详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见证律师对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八、大会主持人宣布闭会
议案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
为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5 日、
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
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拟将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
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2024 年
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
为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5 日、
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延
长十二个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
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
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
限内继续有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十届九次董事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
内容如下:
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调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方式、
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方法、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比例、以
及与发行对象签署相关协议或补充协议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
请的审核意见及证券市场变化、实施情况、市场条件、除权除息事项,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具
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区间、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
充、修订和调整;
(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监
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
等相关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过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进行调整;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事宜并办理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验资手续;
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申报及上市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
的申报及上市事宜;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认购、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
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
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
完成日。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