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1 16: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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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07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因公司董事尚有空缺,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汪小溪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6 年 5 月 21 日)。
  汪小溪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且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九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汪小溪先生简历:
  汪小溪先生,198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
理学学位。2009 年 6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投
融资部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安徽省考级中心常
务副主任,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湖南省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汪小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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