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电新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
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035 号)。发行人的股票
简称为“华电新能”,扩位简称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票代码为“6009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及华泰联合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川财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华泰联合、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和川财证券以下合称为“联席主承销
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
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18 元/股。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 496,894.4214 万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2.1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
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额行使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96,894.4214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171,428.5714 万股(超额
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48,447.2107 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 50.00%,
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43.48%,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中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
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48,447.2107 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 50.00%,
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 43.48%。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
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73,913.0607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的 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行数量的 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 149,068.300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 46.15%。
根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
整数倍,即 70,393.4000 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 18.12%,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
行 股 票数量为 31,055.8252 万股 ,网下 有限售期 部分最终发行 股票数量为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7.9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7 月 9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
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
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T-3 日),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缴纳
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中金公司已在 2025 年 7 月 11 日(T+4 日)之前将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
数占本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次初始 限售期
投资者类型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者名称 发行数 (月)
量的比
例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
股有限公司
蜀道(四川)创新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
限公司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具有战略合作关系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
福州榕投新能源股权
企业
伙)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
限公司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
伙)
凉山州工业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
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其下属企业、国家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其下属企业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484,472,107 50.00% 7,900,621,300.26 -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配售对象最终获
配股票数量的 7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
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724,638,355 股,约占网下发
行总量的 70.00%,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9.17%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44%(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三、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8,230,853 股,包销金额为
发行总量的比例约为 0.25%,包销股份数量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本次发行总量的比
例约为 0.14%。
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
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
股份登记至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0,936.95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702.71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包括: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2,745.55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上述保
荐承销费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结合服务的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
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依据服务的工作内容、所提供服务的人员工
时、服务期间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
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结合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前),884.75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注: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差
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9620561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6839542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62072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605160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18713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5332856、010-66495616
发行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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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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