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37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7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南京
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12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
董事 6 名。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
共同推举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规定,选举马宏伟先生、蒋海英女士、罗凌女士、冯巧根先生、唐震
女士、韩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委员,
其中马宏伟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根据《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选举冯巧根先生、唐震女士、韩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委员,其中冯巧根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根据《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马
宏伟先生、冯巧根先生、唐震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
冯巧根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根据《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选举唐震女士、冯巧根先生、韩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其中唐震女士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续聘蒋海英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陈长理先生、姚淳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姚淳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合规管理负责人),朱晓冬先生担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将聘任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已对朱晓冬先生
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续聘沈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沈旭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将聘任董事
会秘书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续聘曹橙女士担任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任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南
京市秦淮区法院法官,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律部副经理、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曾兼任苏豪弘业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
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合规管理负责人)。曾任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
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资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苏豪弘
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审计部总经理。
管理会计师 CMA。现任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负责人,江苏苏
豪云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
经理、江苏苏豪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曾任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4.3.3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
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曹橙女士:1982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