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5-031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上海理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
公司、海南同盛世嘉免税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海南同盛世嘉免税集团有限公
司增资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上海理朝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已对外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公
告编号 2024-030)。
号 2024-098),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琼 96 民初 857
号作出判决:驳回原告上海理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理朝在上述一审判决后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开庭审理。近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
琼民终 83 号,现就相关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上诉人 被上诉人 涉诉金额
案件 二审判决情况
(一审原告) (一审被告) (万元)
一、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3)琼 96 民初 857 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海理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凯撒
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同盛
世嘉商贸有限公司、陈小兵、陈杰、刘江
涛的诉讼请求。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 一、二审件受理费 588,549 元,由上海理
上海理朝投资 司、凯撒同盛旅行社(集 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负担(一审
合伙) 嘉商贸有限公司、陈小兵、 预交的 1,787,123.57 元由一审法院予以
陈杰、刘江涛 退回。二审已预交案件受理费
公告费 200 元,由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
司、海口同盛世嘉商贸有限公司、陈小
兵、陈杰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是终审判决,公司针对本案未在 2024 年度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琼 民终 83 号】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