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0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0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
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
大厦10层1025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陈龙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1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4 人,代表股份 658,020,09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0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64,62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78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1 人,代表股份 193,399,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72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0 人,代表股份 26,062,29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2,419,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8 人,代表股份 3,642,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90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244,1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9.7338%;反对 467,3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166%;弃权 10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87,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9%。
关联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7,468,3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99.9161%;反对 425,4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647%;弃权 12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92%。
(三)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奎屯市立新 20
万千瓦/80 万千瓦时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7,558,1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99.9298%;反对 369,5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562%;弃权 9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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