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1: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4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5,756,
民币 8,628,669.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
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股东会决议公告
刊登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
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5,756,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66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29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6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七、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建金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