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名和职务在公司、子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
会出具了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202.41 万股限制性
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后,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
(公
告编号:2024-066)。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 2025
年 3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82.77 万份,
行权价格为 15.32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69.84
万股,授予价格为 9.39 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12.9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
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 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权的议案》
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
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34,950,51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47,960,412.80 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行权价格(含预留)调整为 P=P0-V=15.32-0.80=14.5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
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注
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
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行权及解除
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
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或注销登记和工商变
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景旺电子本次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
次调整行权价格及行权/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解除限售尚需
按照《管理办法》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应后续
手续。
七、备查文件
期权行权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