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汉邦高科”、“公司”或“发行人”)2024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简称“沐朝控股”),其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本次
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9,221,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1%。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15 号),公司向特
定对象沐朝控股发行 89,221,410 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
东变更为沐朝控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柠和王朝光。2024 年 1 月 11 日,沐朝
控股持有的 89,221,410 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锁定期十八个月,
公司总股本由 298,258,899 股变更为 387,480,309 股。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387,480,309 股变更为 386,035,989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对象是控股股东沐朝控股,在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中,沐朝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柠、王朝光承诺如下:
(一)沐朝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函》
“在本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本公司未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减持所持
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本公司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公司所取得发行人本次发行
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沐朝控股出具的《关于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1、本公司将在承诺的十八个月锁定期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认购的
汉邦高科股份。
通过增资引进第三方投资者而导致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李柠、王朝光出具了《关于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1、本人将在沐朝控股承诺持有汉邦高科股份的十八个月锁定期内,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沐朝控股股权。
间,本人不会向第三方转让沐朝控股股权,亦不会同意沐朝控股通过增资引进第
三方投资者而导致沐朝控股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沐朝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李柠、王朝光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亦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所持限售条件 本次申请解除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 89,221,410 89,221,410 23.11%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9,704,687 23.24% -89,221,410 483,277 0.13%
高管锁定股 483,277 0.13% - 483,277 0.13%
首发后限售股 89,221,410 23.11% -89,221,41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6,331,302 76.76% +89,221,410 385,552,712 99.87%
三、股份总数 386,035,989 100% - 386,035,989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次解除限售股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限
售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