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5-057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回购事项概述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依法用
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5-016)、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拟以公司原有总股本
派发现金红利 20,218,073.45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
整。
同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
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
将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
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95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
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20,022,573.45 元÷404,361,469 股=0.0495165 元/股(保留到小
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8.00 元/股-0.0495165 元/股≈17.95 元/股(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鉴于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均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17.95 元/股的情况下,按照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71,03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1.38%;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