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
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现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三、薪酬构成和标准
根据职务对应的标准进行发放。
(1)固定年薪指公司向董事支付的固定薪酬,以工资形式按月支付;
(2)绩效奖金是根据公司每个年度结束后的效益情况和考核结果发放的薪酬,
包括绩效年薪和年度效益奖金。
(3)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绩效奖金
姓名 职务 固定年薪 绩效年薪(KPI)
年度效益奖金
(注 1)
冯 毅 董事长、总经理 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陈东阳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董事、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知
王乐宇 24 8 (注 2)
识管理部经理、高级研发工程师
注 1:绩效年薪以年度 KPI 及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对应考核系数计发;
注 2:年度效益奖金包含项目奖和团队效益奖,其中:项目奖是按照公司《项目奖励管理
规定》 ,根据当年度项目完成情况给与的个人或团队的奖励;团队效益奖是根据所在子公
司当年度效益目标达成情况给予核心管理团队的奖励。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在保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
对本方案提出调整方案,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方案自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