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依顿电子
股票代码:6033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绵阳市科创园区九华路 6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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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财务顾问、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二级市场购买 200 股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16 号准则》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元/股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元/股
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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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绵阳市科创园区九华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杨保平
注册资本 361,470.371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10-2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期限 2020-10-29 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0MA660969XB
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投资,股权经营管理,托管经营;雷达及配套设
备、通信设备、物联网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线、电缆、光缆、电工
器材、光电子器件及半导体照明软硬件制造和销售,智能建筑系统、安
全防范系统、消防系统、城市照明系统、训练器材、训练模拟器材、通
信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设备器材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软件开发,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咨询以及相关智能系统工程的施工、
经营范围 运营、维护,卫星导航系统及应用,新材料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普
通机械及零部件加工,无人机研发、制造及服务,检测试验、软件测评、
计量校准服务,设备仪器维修服务,电池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物业管
理,出口自产机电产品,进口批准的所需原辅材料、设备、仪器及零配
件,承包境外电子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汽车维修,汽车及汽
车零配件的销售,车辆改装及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74.69%、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股东情况
(有限合伙)持股 17.01%、四川省财政厅持股 8.30%
通讯地址 绵阳市科创园区九华路 6 号
联系电话 0816-24683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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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
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 网络产品、通讯设备、电脑类产品、
公司 数字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研发和销售
每瓦的大功率 LED 研发、LED 路灯
深圳市九洲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照明产品研究及产业化
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重庆九洲隆瓴科技有
限公司
件开发
四川九洲线缆有限责 光电线缆及电气互联产品研发、制
任公司 造
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 电子音响设备、整机装饰件的制造、
限公司 加工、销售和安装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北京九洲科瑞科技有
限公司
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
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
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
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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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等
四川九洲环保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
四川九洲保险代理有
限公司
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注:1、“持股比例”指九洲集团或者其下属公司对上表公司的持股比例。
控制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四
款“……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因此四川
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四川九洲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专注于电子信息产业的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主要提供信
息化智能化装备及系统、融合发展类数字智能软硬件产品及服务。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国家唯一保留核心科研生产能力的地方军工骨干企业、四川省首个国家制造
业转型升级基金直投企业、四川省首批认定的全能型总部企业, 两次获得中共
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重大贡献奖”, 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
国文明单位”称号,位列电子信息企业竞争力 100 强第 33 位、中国制造业企业
有企业入围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企业”。
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总资产 521.68 442.10 4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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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净资产 161.43 133.01 130.30
营业收入 439.98 437.47 405.88
净利润 6.27 5.87 5.82
净资产收益率 4.26% 4.46% 4.52%
资产负债率 69.06% 69.91% 69.2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相关处罚及重大诉讼或
仲裁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9日,成立时间未满五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情况如下:
长期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杨保平 董事长 62272719820419****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孙仲 董事、总经理 51021419650813****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游鲁 董事(兼职工董事) 51070219701026****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程旗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1010419660617****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汪文勇 外部董事 11010819670215****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唐英凯 外部董事 21020419700109****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王新 外部董事 51070319830226****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何毅 外部董事 51021219700319****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王建刚 外部董事 33062119811107****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刘志刚 副总经理 12011019701129****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黄异嵘 副总经理 51010319670914****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范付忠 副总经理 31011019680103****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谢海东 副总经理 61262319790217****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田殷 总工程师 51080219810729****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肖娓娓 副总经理 51090219821028****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杨昆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51290119680226**** 中国 四川绵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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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直接持股比例 上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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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发展。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
的计划
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后续继续发生增持或处置上
市公司权益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了本次权益变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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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
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299,532,61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299,532,81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0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股上市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查封或冻
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质押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46,870,908 股,占其持股
数量的 49.03%,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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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金来源
股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全部来自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自于自有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依顿电子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依顿
电子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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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后续提出相关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
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
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正常主营业
务经营活动除外),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后续提出相关
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
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法》和
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实际控制权的稳定的情况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
条款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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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阻碍本次权益变动
的限制性条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提出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计划。若
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
变动的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
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
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形成对上市公
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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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
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
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对于上市公司独立性
无实质不利影响。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保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具体承诺
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本公司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上市公司之间保持
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司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就
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从事业务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否
存在同业竞争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提供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及系统、融合发展类数字智能软
硬件产品及服务等业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
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实质性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且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本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
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本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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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不会利用股东地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有损上市
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就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29.99998%股份,双方之间
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
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
规,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
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公平原则,在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
内部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保证以规范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为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在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将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关联方与上
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
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作
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
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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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报告签署日前
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 5 万
元以上交易的情形。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
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
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
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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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系
统买卖依顿电子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亦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依顿电子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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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2-2024 年合并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成都分所、信永中和(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合计 35,970,516,413.93 28,949,339,507.53 27,780,318,780.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197,017,273.15 15,260,459,454.97 14,521,588,532.78
资产总计 52,167,533,687.08 44,209,798,962.50 42,301,907,312.95
流动负债合计 23,881,500,175.15 18,919,959,227.48 18,076,681,331.2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42,864,830.35 11,988,782,375.24 11,195,487,714.50
负债合计 36,024,365,005.50 30,908,741,602.72 29,272,169,045.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644,242,431.16 7,430,285,875.37 7,584,797,726.74
少数股东权益 6,498,926,250.42 5,870,771,484.41 5,444,940,540.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143,168,681.58 13,301,057,359.78 13,029,738,267.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167,533,687.08 44,209,798,962.50 42,301,907,312.95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3,997,707,513.46 43,747,369,062.27 40,588,286,462.16
二、营业总成本 43,141,928,856.25 43,141,877,733.13 39,868,860,665.3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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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50,790,892.46 860,189,879.14 676,365,863.56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79,012,041.35 -1,907,190,463.96 -2,781,552,731.83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3,781,845.09 -14,495,504.59 -2,477,567. 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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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
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
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杨保平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
易的协议、合同;
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依顿电子股票的声明;
内持有或买卖依顿电子的情况说明;
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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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杨保平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基本情况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
股票简称 依顿电子 股票代码 603328
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绵阳市科创园区九
人名称 公司 册地 华路 6 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备注:本次交易前后,信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披露义务人均为上市公司第
控制人
东 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对境 是 ? 否 □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
内、境外其他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2 是 ? 否 □
以上上市公司的控
上市公司持股 家境内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99,532,619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29.99998%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数量:200 股
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0.00002%
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及方式
是否免于发出 是 ? 否 □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要约
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包括信息披
间是否存在持 露义务人在内的上市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均按照相关
续关联交易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具体请参见上市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与上市公司之 是 □ 否 ?
间是否存在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性同业竞
业竞争 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制定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通过直
人是否拟于未
接或间接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来 12 个月内继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
续增持
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
购办法》第六 是 □ 否 ?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 ? 否 □
第五十条要求
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露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
是 ? 否 □
计划
是否聘请财务
是 ? 否 □
顾问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及批准进展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声明放
是 □ 否 ?
弃行使相关股
份的表决权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杨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