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户中的股份 25,210,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0,490,839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5,210,000 股
后的股份数量 1,165,280,839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公积金转增资本。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38,454,267.69 元/1,190,490,839 股*10=0.32301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股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0323011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3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如在预案公布
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以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0,490,839 股
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5,210,000 股后的股份数量 1,165,280,83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9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
税)=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8,454,267.69 元/1,190,490,839
股*10=0.32301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的每股现金股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2301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