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书智、张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2.41%)
的股东陈书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994,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51%,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
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7.06%)的股东张云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329,76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63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书智先生、张云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陈书智 45,483,664 12.18% 12.41%
张云 25,877,963 6.93% 7.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陈书智先生
例为 2.9451%,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3.000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329,760 股
(含本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0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6 日)。
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张云女士
例为 1.9634%,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000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664,880 股
(含本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6 日)。
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书智先生承诺如下: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
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将所
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书智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张云女士承诺如下: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
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将所
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云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陈书智先生、张云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