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司编号:临 2025-04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本公司 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为便于本公司灵活处置老旧机队,统筹推进资产优化与处置,本公司将飞机
及发动机出售事项纳入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在 2023 年至 2025 年飞发租赁框
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中约定本公司与东航租赁开展飞机及发动机出售相关条款。本
公司拟在东航租赁的报价方案较其他方的方案具有竞争优势或不逊于其他方的
前提下,选择向东航租赁出售飞机及发动机,预估 2025 年度飞机及发动机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8 亿元。
? 2026 年至 2028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关联
方应当每三年梳理日常关联交易项目,预测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更
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本
次梳理的 2026 至 2028 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项目类型较 2023 至 2025 年各项日常
关联交易主要变化如下:新增保理服务、航材保障服务、飞机及发动机出售等日
常关联交易项目,剔除外贸进出口服务、广告委托代理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项目。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金融服务
本公司预测未来三年(2026 至 2028 年,下同)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和每
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上限与以往三年(2023 至 2025 年,下同)金融服务相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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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金额上限相比略有提升,主要是因为:(1)随着本公司客运收入不断增长,
近两年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逐年增加;(2)考虑到近年存量融资到期置换
和增量资金的需求,本公司融资规模将持续扩大,融资款在短期内存放在东航财
务管理,可能引起存款量短期阶段性激增;(3)本公司于 2023 和 2024 年完成
收购东航进出口、东航传媒,其成为本公司的下属全资公司,进一步增加存款需
求;(4)东航财务向本公司提供了多元金融服务,随着服务内容拓展,手续费
将有所增加。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和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保持同等水平,有利于
东航财务向本公司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本公司在东航财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本公司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
期同档存款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贷
款利率;本公司能够优先获得东航财务提供的贷款,且东航财务提供贷款的流程
周期短;东航财务长期为本公司提供资金结算平台服务,熟悉航空业和本公司的
资金需求和业务流程,协助本公司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能更好地保障本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
?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及相关服务
东航租赁具备经营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和处置业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拥有较
为雄厚的资本实力,经营稳定;长期以来本公司与东航租赁开展飞机及发动机租
赁交易合作良好,有助于充分发挥东航租赁的专业优势,进一步降低本公司飞机
及发动机租赁的综合成本,有助于提升本公司在飞机资产管理和退出安排方面的
灵活性,进一步优化机队结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本公司将在东航租赁的租赁和处置方案报价较其他方的方案报价具有竞争
优势或不逊于其他方的前提下选择东航租赁为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和处置服务供
应商。
? 航空食品及机供品相关保障服务
东航食品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最专业的航空配餐企业之一。由东航食品对
本公司航空食品及机供品进行统一采购,并形成仓储、调拨、配备、回收、清洁
等全流程服务,可以充分发挥东航食品专业优势和采购规模优势,降低本公司采
购成本,减少航空食品及机供品的损耗和浪费;同时,本公司作为委托方直接对
东航食品承接的航空食品及机供品业务实施预算管理、标准制定、质量监督和客
户满意度调查等,可以确保航空食品及机供品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不断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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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本公司的客户体验。
本公司与东航食品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以不额外增加本公司航空食品和机供
品成本,不降低航食和机供品质量及服务标准为前提而达成。
? 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服务
家经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机货运业务的协议书》,独家经营期限为自
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仅包含 2026 至 2028 年各年度客机货运
业务独家经营运输服务价款上限。
本公司将客机货运业务长期给中货航独家经营,是为解决本公司客机货运业
务与中货航经营的全货机业务之间同业竞争问题的需要,满足本公司对客机货运
专业化经营的需求;以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激励中货航促进本公司客机货运业
务的稳步发展和增长,有利于本公司集中相关资源专注于经营和发展航空客运业
务,提升本公司航空客运主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力。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友好协商而达成,相关定价参考市
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拟定,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亦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
例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Air France-KLM
(以下简称“法荷航”)、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
等关联方之间的 2023 年至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和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等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发的公告。根据本公司
日常经营需要,现调整本公司 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确定 2026
年至 2028 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并预估年度金额上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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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本公司 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租赁”)关于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预估了 2023 年至 2025 年各年飞
机及发动机租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等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刊发的公告。
(一)调整本公司 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调整公司 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将飞机及发动
机出售事项纳入日常关联交易,同意 2025 年度飞机及发动机出售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8 亿元、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总金额上限为 46 亿美元(或等值
人民币)、使用权资产总值上限为 36.50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同意签署本
公司与东航租赁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并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
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志清、刘铁祥、成国
伟、揭小清分别回避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
一致表决通过。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审核。
(二)调整本公司 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和定
价政策
鉴于未来本公司部分老旧机队将逐步退出,为便于本公司灵活处置老旧机队,
统筹推进资产优化与处置,本公司将飞机及发动机出售事项纳入 2025 年日常关
联交易,在 2023 年至 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中约定本公
司与东航租赁开展飞机及发动机出售相关条款。本公司拟在东航租赁的报价方案
较其他方的方案具有竞争优势或不逊于其他方的前提下,选择向东航租赁出售飞
机及发动机,如以上方式不适用,则应以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价格
为基础,由双方公平协商确定转让价格,预估 2025 年度飞机及发动机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8 亿元。
此外,鉴于东航租赁经过十年的发展,资本实力不断增强,业务结构不断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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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为充分发挥东航租赁的专业优势,进一步降低本公司飞机及发动机租赁的综
合成本,本公司拟不再设置与东航租赁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约束比
例(即本公司每年与东航租赁开展的租赁交易上限金额不超过当年本公司计划引
进飞机及发动机总金额的 50%),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总金额上限和使用
权资产总值上限不变,仍分别为 46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36.50 亿美元(或
等值人民币)。本公司与东航租赁 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定
价政策未发生变化。
(三)调整本公司 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益处
本公司未来将进一步优化机队结构,除引进新飞机外,部分老旧机队将逐步
退出,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出售的业务需求均将进一步增长。
东航租赁的资本实力持续提升,航空租赁业务的市场化水平持续提高,与国
内多家航空公司开展合作,根据航升咨询公布的最新全球租赁公司资产价值排名,
东航租赁业务机队规模在境内租赁公司中排名前三。本公司与东航租赁在飞机及
发动机租赁业务等方面长期合作,东航租赁的报价较其他独立第三方更具竞争力,
有利于本公司管控成本。2024 年,本公司通过采用东航租赁提供的融资租赁方
案,引进 14 架飞机;相较于采用同等利率的抵押贷款方案,该融资租赁安排节
省约 625 万美元融资成本。未来三年内,与采用相同利率的抵押贷款相比,预计
通过东航租赁的融资租赁方案可分别节省 6,050 万美元、10,528 万美元和 6,167
万美元融资成本。
本公司拟将飞机及发动机出售事项纳入 2025 年东航租赁日常关联交易,不
再设置与东航租赁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约束比例,有利于本公司进
一步提升飞机资产配置效率、老旧飞机处置灵活性、飞机及发动机成本管控能力。
二、2026 年至 2028 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信等关联方之间的 2023 年至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和各年度交易金额上
限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本公司确定了 2026 年至 2028 年各项日常关联
交易项目并预估年度金额上限,具体事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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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1)同意
本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度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2)同意本公司与
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签署 2026 年至 2028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3)同意将金融服务、商业保理服务、飞机及发动机租赁相关服务、航空食品、
机供品供应保障及相关服务、航空配套服务、物业租赁和代建代管服务、货运物
流相关保障服务、客机货运独家经营服务、航空互联网服务 2026 年至 2028 年日
常关联交易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框架协议。
序号 协议名称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综合授信及其
(“东航财务”) 他金融服务
应收账款保理服务
东航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东航保理”)
咨询服务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及相关 和出售服务(含经营
服务框架协议》 租赁、融资租赁、出
售及售后回租等)
《航空食品、机供品供应保障 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 航空食品、机供品供
及相关服务框架协议》 (“东航食品”) 应保障及相关服务
东航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航资产”)
《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相关 物业租赁和代建代
框架协议》 管相关服务
《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货运物流相关保障
易框架协议》 (“东航物流”) 服务
《航空机载通信业务相关日 空地互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
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司(“空地互联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志清、刘铁祥、成国
伟、罗群、揭小清分别回避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
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公司与东航财务的金融服务、与东航租赁的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及相关服务、
与东航食品的航空食品及机供品供应保障及相关服务、与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以下简称“中货航”)的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服务的 2026 至 2028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估最高交易金额上限达到了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上述其他 2026 至 2028 年日常关联交易单项
预估交易金额上限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由于上述关
联方除中航信、法荷航、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材”)外
均为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或中国东航集团持股超过 30%的公司,根据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本公司拟一并逐项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
批准,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
案的投票表决权。
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
(二)2023 至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除特别提及的之外,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以下日期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
截至
交易项目
实际发 预估上 实际发 2025.5.3
预估上限 预估上限
生金额 限 生金额 1 实际发
生额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15,000 13,703 16,000 13,975 17,000 7,537
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 15,000 2,800 16,000 8,900 17,000 1,600
其他金融服务费用总额 39 11 50 12 60 6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总金 32 亿美
额——支付金额1 元或等
元或等值 - 6,634 或等值人 5,612
值人民
人民币 民币
币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使用 26 亿美
权资产总值2 元或等
美元或等 - 6,681 美元或等 4,922
值人民
值人民币 值人民币
币
航空食品相关服务和航
空机供品供应保障相关 4,000 2,393 4,400 3,161 4,840 882
服务—支付金额
航食保障相关业务—公
司作为出租人年度物业
租金及航食保障相关服
务—收取金额
航食保障相关业务—公 8 3 8 8 8 2
总金额包括新引进融资租赁飞机、经营租赁飞机及发动机的租金总额、利息、安排费;
各年度新引进融资租赁飞机、经营租赁飞机及发动机的使用权资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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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作为承租人年度物业
租金—支付金额
航食保障相关业务—公
司作为承租人物业租赁 160 4 155 33 150 33
使用权资产总值
航空配套服务—支付金
额
航空配套服务—使用权
资产总值3
外贸进出口服务—支付
金额4
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服
务—公司作为出租人年
度物业租赁租金—收取
金额
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服
务—公司作为承租人年
度物业租赁租金及代建
代管费用—支付金额
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服
务—公司作为承租人物 735 163 525 119 630 116
业租赁使用权资产总值6
广告委托代理服务—支
付金额7
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
—收取金额
货站业务保障服务—支
付金额
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
运输服务价款——收取 8,900 3,634 8,600 5,331 8,800 2,194
金额
航空互联网服务——支
付金额
航空信息技术服务——
支付金额
法荷航航空运输合作保
障服务——支付金额
法荷航航空运输合作保 130 8 180 63 240 15
各年末车辆设备租赁所涉及的使用权资产总值;
收购中国东航集团持有的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航进出口”)55%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间
接持有东航进出口 100%股权,东航进出口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变更为非关联人,未来不再发生外贸进
出口服务日常关联交易;
此处的外贸进出口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023 年初至收购日发生的金额;
各年末物业租赁和代建代管服务中物业租赁所涉及的使用权资产总值;
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购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东航传媒”)5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
东航传媒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变更为非关联人,未来不再发生广告委托代理服务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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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服务——收取金额
本公司 2023 年和 2024 年相关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
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服务:本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多种方式解决自身资金需求,因此,本公
司与东航财务贷款余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有较大差异。东航财务对本公司
的委贷、保函、外汇业务手续费进行减免,降低了本公司的财务费用。
(2)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服务:受供应链影响,制造商调整了飞机及发动机
的交付进度,本公司实际交付量少于预计交付量;同时,本公司与东航租赁开展
业务的前提条件为经邀标评估东航租赁的方案具有竞争优势或不逊于其他方,最
终东航租赁实际中标金额低于预估金额;此外,根据资金安排,本公司的实际租
赁需求少于预计需求。
(3)航空食品及机供品供应保障相关服务:航空业务恢复程度未及预期,
航空食品及机供品供应保障业务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有较大差异。
(4)航空配套服务:1)东航资产为本公司提供的车辆设备租赁维修服务、
物业服务、酒店服务等业务量比预期有所减少。2)东航资产提供的相关航空配
套服务费用下降。
(5)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服务:1)因本公司北京分公司转场大兴国际机场
退租等原因导致实际租赁金额较预估金额差异较大。2)本公司部分机场项目代
建代管费未按预估的时间节点进行结算。
(6)客机货运独家经营服务:随着航空客运市场复苏,常规客机腹舱货运
业务逐步恢复,非常规客机货运的“客改货”逐步退出,由于货运运力供给增加、
货运运价降低,本公司与东航物流之间的客机货运业务运输服务价款大幅减少。
(7)航空信息技术服务:1)由于部分国际航线恢复未及预期,导致实际支
付金额有所下降。2)中航信对部分产品服务进行优化整合,不再另行收费,支
付金额有所降低。
(8)航空运输合作保障服务:1)国际市场恢复缓慢,同时,因俄乌战争,
法荷航无法销售其代码共享(东航承运)的联营航班,导致本公司和法荷航手续
费金额较低。2)因疫情原因,本公司与法荷航在 2023 年上半年暂停了联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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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成;2023 年 7 月起,双方在商定条件下逐步恢复联营收入分成,使用了较低
的联营收入分成比例;2024 年 6 月起,双方恢复常规联营收入分成,故 2023 年
和 2024 年联营收入分成与预估发生的金额有所差异。
(三)2026 年至 202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除特别提及的之外,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交易内容 交易项目
号 预估上限 预估上限 预估上限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18,500 19,500 20,500
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
其他金融服务费用总
额
保理服务每日最高余
额8
飞机及发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总 33.1 亿美元或 57.6 亿美元或 33.7 亿美元或
动机租赁 金额—支付金额9 等值人民币 等值人民币 等值人民币
及相关服 飞机及发动机出售—
务 收取金额
飞机租赁使用权资产 27.6 亿美金或 45.8 亿美金或 28.3 亿美金或
总值 等值人民币 等值人民币 等值人民币
航空食品相关服务和
航空机供品供应保障 4,200 4,800 5,500
相关服务—支付金额
航食保障相关业务—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年
度物业租赁租金及航 200 200 200
食保障相关服务—收
航食保障
相关服务
航食保障相关业务—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年
度物业租赁租金—支
付金额
航食保障业务—本公
司作为承租人物业租 68 62 60
赁使用权资产总值
航空配套 航空配套服务—支付
服务 金额10
航空配套服务—使用
权资产总值
物业租赁 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
和代建代 服务—本公司作为出
保理服务每日最高余额包括保理手续及咨询服务费。
总金额包括新引进融资租赁飞机、经营租赁飞机及发动机的租金总额、利息、安排费。
各年末车辆设备租赁所涉及的使用权资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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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服务 租人年度物业租赁租
金—收取金额
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
服务—本公司作为承
租人年度物业租赁租 358 362 366
金及代建代管费用—
支付金额
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
服务—本公司作为承
租人物业租赁使用权
资产总值11
货运物流 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
相关保障 务—收取金额
服务 货站业务保障服务—
支付金额
客机货运 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
经营服务 取金额
航空互联 航空互联网服务—支
网服务 付金额
航空互联网产品销售
与合作—收取金额
航空信息 航空信息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支付金额
法荷航航 法荷航航空运输合作
空运输合 保障服务—支付金额
作保障服 法荷航航空运输合作
务 保障服务—收取金额
航材保障 航材保障服务—支付
服务 金额12
关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项目的说明: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根据主营业务的未来增长情况,结合未来行业发展趋势、
各相关业务服务范围、服务量及标准的变化情况、人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并充
分估计服务范围、服务量、服务标准调整的可能,预估了未来三年各项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上限。未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稳中向好、航空运输市场的恢复,本公司
运输规模和航班量将稳步增长,与各关联方之间的配套业务也将逐步恢复并增长。
因此,本公司预计未来三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上限较以往三年有一定
提升。
各年末物业租赁和代建代管服务中物业租赁所涉及的使用权资产总值。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罗群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此外,罗群先生担任中航材外部董事,中
航材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中航材之间的交易纳入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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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国东航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B24G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86-08-09
法定代表人:王志清
注册资本:2,528,714.9035 万元
住所:上海市虹桥路 2550 号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68.42%股权,国寿投资保
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1.21%股权,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19%
股权,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09%股权,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主营业务: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
国有股权。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东航集团总资产
为 3,855.22 亿元,负债总额为 2,916.1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5.64%,净资产为
亿元。
(2) 东航财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132246635F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95-12-06
法定代表人:徐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友乐路 299 号 4 号楼 5 层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 53.75%股权,本公司持有 25%股权,东航金
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金控”)持有 21.25%股权。中国东航集团持
有东航金控 100%股权。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
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
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
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东航财务总资产为 209.24
亿元,负债总额为 180.32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86.18%,净资产为 28.92 亿元;
(3) 东航保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6F7G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20-04-03
法定代表人:薛鹏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686 弄 2 号 5 幢 1201 室
股权结构:东航金控持有 75%的股权;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主营业务: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
坏账担保、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东航保理总资产为 21.21
亿元,负债总额为 14.83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9.92%,净资产为 6.38 亿元;2024
年东航保理营业总收入为 0.88 亿元,净利润为 0.17 亿元。
(4) 东航食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6139918J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时间:2003-11-17
法定代表人:张兰海
注册资本:216,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 100 号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 55%股权,本公司持有 45%股权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主营业务:食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航空食品领域内的食品研发、生产、
销售、运输的投资;仓储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
广告,干洗服务,餐饮企业管理,食品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电
子商务,机上用品清洗,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汽车配件、日用百货、
五金交电、纺织品、厨房用品、家用电器,文化办公用品和设备的销售,厨房用
品维修,标准化服务,电子产品销售。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东航食品总资产为 32.09
亿元,负债总额为 25.8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80.43%,净资产为 6.29 亿元;2024
年东航食品营业总收入为 42.81 亿元,净利润为 0.44 亿元。
(5) 东航资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9753609M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2-05-29
法定代表人:王晓颖
注册资本:281,550 万元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 号 3 号楼 9 层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及其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自
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东航资产总资产为 347.16
亿元,负债总额为 224.8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4.76%,净资产为 122.36 亿元;
(6) 东航租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0523675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时间:2014-09-22
法定代表人:严振红
注册资本:400,009.1297 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 530 号 A5 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股权结构:东航金控持有 65%股权,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东航租赁总资产为 376.29
亿元,负债总额为 312.74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83.11%,净资产为 63.55 亿元;
(7) 东航物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6454452W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04-08-23
法定代表人:郭丽君
注册资本:158,755.5556 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持有其 40.5%的股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海上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
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停车
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
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旅客票务代
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
管理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东航物流总资产为 262.71
亿元,负债总额为 68.86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26.21%,净资产为 193.86 亿元;
(8) 中货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173135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8-07-22
法定代表人:郭丽君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场镇航城路 1279 号
股权结构:东航物流持有 83%股权
主营业务:国际(地区)、国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货航总资产为 155.20
亿元,负债总额为 48.7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1.38%,净资产为 106.50 亿元;
(9) 空地互联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K62H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20-11-24
法定代表人:张新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友乐路 299 号 T2-505 室运营客户部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下属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空地互联公司
主营业务:从事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软件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空地互联公司总资产
为 2.40 亿元,负债总额为 0.7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29.04%,净资产为 1.70 亿元;
(10) 中航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29XP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2000-10-18
法定代表人:黄荣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注册资本:292,620.9589 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 7 号
股权结构: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9.55%股权;中国东航集团持
有 6.25%股权,本公司持有 0.86%股权,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主营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工程项目的承包;计算机
软件、硬件、外设、网络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及与上述业务有
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业信息、旅游信息咨询;系统集成、电子工程和机
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等。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航信总资产为 296.95
亿元,负债总额为 67.98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22.89%,净资产为 228.97 亿元;
(11) 法荷航
法荷航系一家在泛欧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French public company (société
anonyme) with a Board of Directors),法定代表人为 Benjamin Smith,注册地址
为 7 Rue du Cirque, 75008 Paris,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额为 262,769,869
欧元。法荷航主要经营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航空运输企业的资本和权益,即其可
以对法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进行投资。
股权结构:中国东航集团下属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4.60%股权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法荷航总资产为 361.55
亿欧元,负债总额为 353.56 亿欧元,资产负债率 97.79%,净资产为 7.99 亿欧元;
(12) 中航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296M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2-10-11
法定代表人:任宇
注册资本:214,980.259401 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 8 号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00%的股权。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主营业务: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
国有股权;房地产投资;宾馆、酒店、写字楼的管理;从事飞机、发动机、航空
器材及民用航空有关的设备、特种车辆的销售、租赁;国内展览;招标代理;物
业管理;货物仓储;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广告的设计、
制作、发行、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航材总资产为 203.84
亿元,负债总额为 119.48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8.61%,净资产为 84.35 亿元;
中国东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约 54.25%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东航财务、东航保理、东航食品、东航资产、东航
租赁、东航物流、中货航均为中国东航集团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亦为《上市
规则》规定的本公司关联法人。
空地互联公司为中国东航集团间接持股 42.50%的公司,符合《香港联交所
上市规则》14A 条规定的关连人情形。
由于:(1)本公司副总经理何晓群担任中航信的董事;(2)本公司独立董
事罗群担任中航材董事;(3)本公司副总经理万庆朝担任法荷航董事。根据《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中航信、中航材、法荷航均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中的各关联方在以往交易中均能严格履行约定,为本公司
提供专业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未出现违约情况。因此,本公司相信该等关联
方具备履约能力,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以促进本公司业务的
发展。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项下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需审议事
项仅包含服务金额上限),本公司(含本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与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空地互联公司签署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签约方将根据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另行签署具体
业务执行合同。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1)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6-2028 年度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东航财务(含东航财务下属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类服务及其他金融服
务。
本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以及部分营业回笼款项本着存取自由的
原则,存入本公司在东航财务开立的账户。对于本公司的募集资金,需按照中国
证监会规定,履行专户储存制度,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东航财务开立的账户。
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由各方按照市场化原则
并参考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报价公平协商确定。东航财务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
应不低于本公司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存款利率。
东航财务应根据其自身的资金能力,尽量优先满足本公司的综合授信类需求。
前述综合授信包括贷款等东航财务可以依法开展的授信类服务。本公司向东航财
务申请贷款,应由双方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和贷款期限等事
项。贷款利率应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参考,按照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参
考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报价公平协商确定。东航财务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
应不高于本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
根据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东航财务可接受本公司委托,向本公司提供
保函、委贷、外汇结售汇、本外币结算等方面的服务和东航财务经营范围内的其
他金融服务。东航财务向本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手
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
规定;除符合前述外,东航财务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应不高
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本公司预测未来三年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和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上限
与以往三年相关交易金额上限相比略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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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服务未来三年年度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考虑到如下因素:(i)随着本
公司客运收入不断增长,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逐年增加;同时,考虑到存量
融资到期置换和增量资金的需求,本公司融资规模将持续扩大,融资款在短期内
存放在东航财务管理,可能引起存款量短期阶段性激增;(ii)本公司持续加强
对分子公司和营业部的资金及营业款的集中归集和管理,存款需求将会有所增长;
(iii)本公司于 2023 和 2024 年完成收购东航进出口、东航传媒,其成为本公司
的下属全资公司,进一步增加存款需求。
综合授信服务未来三年年度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考虑到如下因素:(i)近
几年东航财务积极配合本公司的融资计划,提供过桥性贷款服务,保障本公司
流动性安全。本公司阶段性过桥贷款需求量较大,预计未来三年该方面的融资
需求会有较大增长;(ii)综合考虑到交易的对等性,提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
上限至存款业务同等水平,有利于东航财务向本公司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保
障对本公司的金融服务力度;(iii)本公司与东航财务近几年开展的保函业务主
要包括旅业票款履约保函、海关关税保函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履约保函。
东航进出口并入了本公司,其海关关税保函需求较大,根据目前状况及未来发
展需要,综合授信余额也有所增长;(iv)目前东航财务为本公司提供法人账户
透支金融服务,该业务日间发生透支时将占用本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v)本
公司的子公司单独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开立工程、房屋租赁、海关履约保函
等需求逐步增长,综合授信需求随着业务发展将有所提升。
其他金融服务未来三年年度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是因为随着东航财务向本
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量的增加,手续费将有所增加。
本公司长期以来与东航财务在存款、综合授信和其他金融服务等方面合作良
好,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为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确保本公司业务的顺利有效开
展,具体益处如下:
(i)本公司在东航财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本公司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
的同期同档存款利率,有利于本公司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
(ii)本公司能够优先获得东航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在东航财务的贷款利
率不高于本公司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有利于本公司及
时获得有效的资金来源,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iii)东航财务作为本公司的结算平台,能帮助本公司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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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资金在途时间。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东航财务作为合法设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运作,相关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
没有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在保证本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强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6-2028 年度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东航保理将向本公司提供
商业保理服务以及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商业保理服务为新增关联交易,本公司与东航保理此前未签署过相关协议。
东航保理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基于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
及相关咨询服务的定价或收费标准均参考市场价格,均不高于独立第三方在正常
交易情况下开展此类服务的价格。
商业保理及相关服务未来三年交易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考虑到如下因素:东
航保理具备 UATP 发卡13、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等业务资质,本公司为吸引企业
客户、优化现金流状况并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预计与东航保理发生 UATP 相关
的商业保理、非 UATP 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相关的
咨询服务等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东航保理的专业优势,加快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应收账款回笼,优化现金流状况,提高资金运作水平和效率,也进一步拓宽了融
资渠道。此外,东航保理开展的 UATP 发卡业务解决了本公司企业差旅客户差旅
管理和统一支付的需求,提升企业差旅客户的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本公司的机
票销售。
UATP(Universal Air Travel Plan,环球航空旅行计划)发卡业务是一种由航空公司主导的全球性企业差
旅支付解决方案,其核心是由发卡机构向企业客户发行虚拟信用卡账户,提供授信额度与账期管理,用于
集中支付全球合作航空公司的机票及相关服务费用,企业客户通过 TMC(差旅管理公司)或直连渠道使用
UATP 账户购买机票,发卡机构或金融服务商垫付票款给受卡航司,最后由企业按月结账单统一还款。东
航保理是国内首家承担发卡机构和金融服务商双重角色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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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及相关服务框架协议
参照双方此前多年的飞机及发动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交易惯例,本公司与
东航租赁(含东航租赁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署了《2026-2028 年度飞机、
发动机租赁及相关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2026-2028 年度,本公司拟以
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等租赁方式使用飞机、发动机,同时拟出售部
分已拥有所有权的飞机、发动机;如经过评估,东航租赁提供的交易方案相比其
他方提供的方案具有竞争优势(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成本、业务模式等较其他方提
供的方案具有竞争优势),本公司将选择东航租赁作为 2026-2028 年度交易的相
对方。
东航租赁拟以其自身或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上海自贸区、北京天竺综合保
税区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地点设立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项目公司),作为飞
机及发动机的所有权人、飞机、发动机租赁业务的出租人或飞机、发动机出售业
务的买方。
就融资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和出租人就每一架飞机或发动机签署一份
融资租赁协议。每一架飞机、发动机的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其实际交付价格予以
调整和确认。租赁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于交付日起算。自交付日起,租金支付
按每季度或每半年支付(或按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频率支付),其中本金部分按
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原则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原则进行计算。在每一架飞机或
发动机租赁到期后,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最后一期租金和期末名义回购价款后,
出租人应及时向本公司转移飞机或发动机所有权。
就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和出租人就每一架飞机或发动机签署一份
经营租赁协议。自起租日起,租金支付按每月度或每季度支付(或按双方协商一
致的其他频率支付)。在每一架飞机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应将飞机归还予出租人。
就飞机出售,本公司作为卖方将飞机或发动机通过所有权转让的方式或其他
合法方式(包括售后回租等)进行出售,和买方结合实际情况就支付对价、各方
权利义务等具体事宜签署协议。一旦双方签署飞机或发动机交接证明及产权转移
证书或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的其他文件,相关飞机或发动机所有权即由东
航股份转移给买方。
针对前述事宜,东航租赁提供的方案相比其他方提供的方案应具有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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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成本较至少两名独立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提供的方案具有竞
争优势。如以上方式不适用,则应采用不高于同期同类设备、同种租赁结构的综
合融资/租赁成本,或应以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价格为基础,由双
方公平协商确定租金、转让价格等条件。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总金额主要包含未来三年融资租赁飞机及发动机在整个
租赁期的本金及利息总额和经营租赁飞机及发动机在整个租赁期间的租金总额。
飞机及发动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服务未来三年交易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考虑到
如下因素:结合本公司已签署的新飞机及发动机订单、未来可能引进的新飞机及
发动机数量和部分计划开展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的旧飞机及发动机数量。
飞机、发动机处置业务为新增关联交易业务,主要考虑未来拟处置的飞机、
发动机数量预估交易总金额。
本公司长期以来与东航租赁在飞机及发动机经营租赁业务等方面合作良好,
本次飞机租赁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东航租赁拥有较为雄厚
的资本实力,经营稳定,具有合格的飞机及发动机租赁业务和处置业务经营资质,
本次飞机租赁和处置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本公司机队和资产结构,减轻本公司资
金压力。2023 年与 2024 年期间,本公司通过采用东航租赁提供的融资租赁方案,
分别引进 0 架和 14 架飞机;相较于采用同等利率的抵押贷款方案,该融资租赁
安排分别节省约 0 万美元和 625 万美元融资成本。未来三年内,与采用相同利率
的抵押贷款相比,预计通过东航租赁的融资租赁方案可分别节省 6,050 万美元、
由于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受东航租赁的方案报价较其他方的
方案报价是否具有竞争优势或不逊于其他方的优势并进而达成具体的飞机及发
动机租赁交易或出售交易等因素影响,故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可能会
显著低于预计金额。
(4) 航空食品及机供品供应相关保障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6-2028 年度航空食品、机供品供应保障及相关服务框架协议》,
东航食品(含东航食品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将向本公司提供航空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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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地面服务所需的食品、相关餐具、机供品,食品、相关餐具、机供品的相关运
行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东航食品将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机供品、信
息系统维护服务等,租赁本公司土地、房屋,以及采用以建代租方式在租赁的本
公司土地上出资建设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本公司将租赁东航食品权属的土地、
房屋,以及采用以建代租方式在租赁的东航食品土地上出资建设房屋建筑物、构
筑物等。
航空食品及机供品相关保障服务未来三年交易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考虑因
素如下:随着未来国内及国际航班数量及旅客量的逐年递增,对应航空食品、机
供品供应保障及相关服务金额相应上升。
本公司长期以来与东航食品合作良好,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东航食品专
业优势,精细成本管控,实施集中采购运营,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具体益处如下:
(i)东航食品作为一家长期从事航空食品相关业务的公司,是目前国内规
模最大的航空配餐企业之一。东航食品熟悉航空食品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及机供品
的采购和管理。由东航食品负责航空食品及机供品的统一采购,并统一物权归属,
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采购规模优势,提升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有利
于本公司对航空食品及机供品,尤其是高价值周转类机供品的追踪溯源和库存管
理等方面进行科学和精细化管理,减少损耗和浪费;
(ii)由东航食品对航空食品及机供品进行统一采购,并形成仓储、调拨、
配备、回收、清洁等全流程集中运行管控;由本公司作为委托方直接对东航食品
承接的航空食品及机供品业务实施预算管理、标准制定、质量监督和客户满意度
调查。上述安排有利于本公司对航空食品和机供品的来源、质量进行统一监管,
确保符合本公司对航空食品和机供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不断优化客户体验;
有助于本公司对市场变化及旅客需求做出快速的响应,更加高效敏捷的满足客户
需求和引导客户需求,提高旅客满意度。
本公司与东航食品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以不额外增加本公司航空食品和机供
品成本,不降低航食和机供品质量及服务标准为前提而达成。
(5) 航空配套服务框架协议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根据《2026-2028 年度航空配套服务框架协议》,东航资产(含东航资产下
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将向本公司提供车辆与设备租赁、供应和维修服务,
和物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服务、地面运输服务及其他航空配套服务。
航空配套服务未来三年年度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考虑到如下因素:(i)设
备租赁方面:一是为本公司提供航空地面设备租赁和维修的系列服务,主要包括
现有租赁项目的延续、每年新增租赁需求以及收购存量资产的售后回租服务。二
是参考相关业务数据,未来对外拓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做出的预估。(ii)物业管
理和酒店服务方面:为本公司各地分子公司提供物业、机组公寓、食堂餐饮等管
理及服务,随着航空业和旅游业的恢复,业务覆盖范围和规模也将随之提升。
东航资产深耕航空地面设备细分领域,在航空地面设备制造、租赁、维修等
航空配套服务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东航资产承担着为航空主业提供酒店管理和
机组保障、物业管理等职能,在航空配套服务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完善的
具有航空特色的服务保障体系。本公司选择东航资产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提供
航空配套服务,有利于保障产品质量,获取高质高效的服务。
(6) 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相关框架协议
根据《2026-2028 年度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相关框架协议》的约定,中国东
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东航资产)向本公司出租相关物业;同时,东航资
产为本公司提供基本建设项目代建代管服务,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约
定向本公司提供符合各项指标的工程。具体代建代管服务的范围根据双方签订的
具体合同的约定确定。
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东航资产除外)向本公司出租的物业主要包
含以下各项:
(i) 中国东航集团名下位于兰州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
共 3 项,建筑面积 3,334.72 平方米;
(ii) 中国东航集团名下位于太原武宿机场内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
其它辅助设施 22 项,共计建筑面积约 21,977.79 平方米;
(iii) 中国东航集团子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咸阳的土地 1 宗,占地面积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筑面积 24,675.6 平方米;
(iv) 因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与中国东航集团不时签订的其他物业租赁
协议所约定租用中国东航集团名下的其他土地及物业设施。
东航资产向本公司出租的物业主要包含以下各项:
(i) 东航资产名下位于成都市双流区临港路一段 32 号内的房屋、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 16 项,共预计建筑面积约 24,302.75 平方米;
(ii) 东航资产名下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天祥路 6 号院北京东航中心三号楼
A 区一至六层,共预计建筑面积约 5,675.05 平方米;
(iii) 东航资产名下位于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街 3788 号内的房屋、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 23 项,共预计建筑面积约 23,012.98 平方米;
(iv) 东航资产名下位于虹桥东区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辅助
设施共 59 项,共预计建筑面积约 71,592.28 平方米;
(v) 东航资产名下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申达路 398 号内的房屋、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共 17 项,共预计建筑面积约 17,028 平方米;
(vi) 东航资产名下位于成都市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凌腾路 10 号内的房屋、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 21 项,共预计建筑面积约 25,855.81 平方米;
(vii) 东航资产名下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云臻街与天宇二路交界
处东航空港总部保障基地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 21 项,共
预计建筑面积约 51,939.26 平方米;
(viii) 因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与东航资产不时签订的其他物业租赁协议
所约定租用东航资产名下的其他土地及物业设施。
本公司向中国东航集团出租相关物业,主要包含本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闵行
区虹翔三路 36 号内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共预计面积 5,350.148
平方米。
物业租赁和代建代管未来三年年度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考虑到如下因素:以
本公司与中国东航集团、东航资产物业租赁和代建代管项目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为
基础,考虑到物业租金和代建代管费用将随物价指数变动等原因保持合理上涨;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未来可能租赁中国东航集团和东航资产名下的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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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物业设施以及可能开展相关代建代管项目。
东航资产提供的物业租赁服务系考虑本公司各地分子公司业务开展需求,为
本公司定制开发建设的办公、出勤等物业项目。此外,东航资产主营业务之一为
基本建设项目代建代管,其代建代管收费标准低于市场价格,且历年已完成的代
建代管项目均受到委托方的认可。本公司采购东航资产的代建代管服务有利于在
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
(7) 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根据《2026-2028 年度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公司向东
航物流(含东航物流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的机务维修及其附属保
障服务、货运维修及其附属保障服务、信息技术保障服务、清洁服务、培训服务、
报关服务、外贸进出口代理及外贸运输服务、机供品采购代理服务、招标代理咨
询服务、保税仓储服务及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
东航物流向本公司提供的机坪驳运服务、货站操作服务、同业项目供应链服务与
安检服务等日常性保障服务(“货站业务保障服务”)。
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本公司提供服务)未来三年交易金额上限的预估考
虑到如下因素:(i)考虑到未来货站租赁金额按照合理水平逐年递增;(ii)未
来东航物流将扩充运力规模,飞行总小时数上升,机务维修费用相应增加。
货站业务保障服务(本公司接受服务)未来三年交易金额上限的预估考虑到
如下因素:本公司机队规模将扩大,货站服务需求量将相应增长。
本公司以市场价向东航物流采购货站业务保障服务,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
题,同时东航物流利用在货运物流方面的专业化运营优势,为本公司提供同业项
目供应链服务,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8) 航空互联网服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根据《2026-2028 年度航空机载通信业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空
地互联公司(含空地互联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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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过程中所需的航空机载通信业务的项目实施、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航
空互联网服务”)。空地互联公司提供定制化产品,由本公司、空地互联公司或
第三方进行产品销售和服务,根据约定结算和分成。双方投入各自经营领域的独
有或优势资源,共同开发、测试、部署、推广和维护航空机载通信业务。
航空互联网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考虑的因素如下:(i)随着
卫星通信技术逐步成熟、覆盖范围的扩大,航空互联网服务的市场需求将不断增
长;(ii)本公司有序推进窄体机互联业务的发展,预计互联机队规模将进一步
扩大;(iii)随着国际航班运输量的持续增长,预计旅客对航空互联网服务的需
求进一步提升。
空地互联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具备双基础运营商核心网接入能力的服务提
供商,依托自身技术和系统创新,可以规避单运营商故障而导致服务中断的风险,
本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空地互联公司的产品及相关服务,可以大幅提升本公司空
中上网服务运行的可靠性。
(9) 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除上述特别提及的之外,本公司与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空地互联
公司相关框架协议项下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须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双方公平
磋商厘定。前述所称“市场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
价格。市场价按以下方式并考虑原材料成本及人工成本等因素后确定(如有):
在该类产品/服务提供地、其附近地区或中国境内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产
品/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上述框架协议项下各方将指定部门或其
指定人员主要负责核查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型产品/服务的报价及条款(一般而
言,是通过电邮、传真或电话咨询至少两名独立第三方提供产品/服务的报价及
条款)。
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
不应高于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正常情况下向独立第三方供应同类产
品/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本公司向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产品/
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不低于本公司在正常情况下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
产品/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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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前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生效条件
除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服务之外,本公司与中国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签署的上述相关框架协议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专
用章或公章即成立。在符合适用于本公司的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满足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不时要求的前提下,如果该等协议项下交易由本公司董事会批
准即可实施,则该等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为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如果该
等协议项下交易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则该等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为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等协议。在符合相关协议相对方的公司章程的前提
下,如果该等协议下交易由相关协议相对方的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则该等协议
生效的前提条件为相关协议相对方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如果该等协议项下交易
须经相关协议相对方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则该等协议生效的前提条
件为相关协议相对方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家经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机货运业务的协议书》,独家经营期限为自
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发的公告。
(2)年度上限预测的依据
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服务未来三年交易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考虑到如下
因素:根据本公司与中货航之间的《关于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独家经营中国东
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机货运业务的协议书》中的定价公式,综合考虑未来全球
货运市场的前景、本公司客机腹舱等客机货运业务运力投入和运价水平等多方面
因素预估了金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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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中航信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航空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航班控
制系统服务、计算机分销系统服务、订座系统及延伸服务、民航信息技术产品服
务、民航商务数据网络服务、航空客运系统及相关清算服务、航空货运系统及相
关清算服务以及其他日常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服务。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中航信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以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的收费标准为
基础进行定价;如中国民用航空局或其他国内外民航业监管机构没有收费标准规
定的,本公司与中航信将参考同类航空信息技术服务市场价格,基于双方友好合
作的背景,在市场价格上适当优惠。
(3)年度上限预测的依据及益处
航空信息技术服务未来三年交易金额上限的预估主要考虑到如下因素:随着
未来本公司机队规模的增长、国际航班量的增长、业务发展的不断创新和服务范
围的持续拓展等因素,预计未来三年航空信息技术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有所
增长。
中航信是中国航空旅游业信息技术解决方案的主导供应商。本公司与中航信
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主要是基于长期以来良好合作的背景,在市场价格基
础之上适当优惠。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法荷航及其子公司开展联运及联营合作、地勤支援及工程服务合作
以及约定的合作。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会多边比例分摊准则签署比例分摊协议,据以分摊收益;联营安排中双方共同经
营特定航线,并根据双方约定的联营收入分成模式对联营航线进行收入分摊;
价,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市场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
价格,将按以下顺序并考虑服务提供方的服务专业能力、服务品质和效率、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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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等因素后确定(如有):(i)在该类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交易
情况下提供该类航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ii)
在中国境内/欧洲境内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
价格。
(3)年度上限预测的依据及益处
随着未来国际航班量的增长及双方合作的深化,本公司预计与法荷航之间航
空运输合作及保障服务交易将逐年递增。
法荷航作为本公司重要合作航司,能为本公司提供其航司网络及销售资源。
此外在巴黎、马赛及阿姆斯特丹,法荷航是当地唯一可整合资源为外航提供客运
机票一揽子代理服务的供应商。
(1)关联交易内容
中航材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经营航空运输
业务所需的消耗件、高周件等航材的供应、维修与其他航材保障服务,以及中航
材经营范围内的其他服务。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中航材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各类航材及相关
保障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将参照市场价,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市场价
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将按以下顺序并考虑航材原
材料成本、航材保障区域、人工成本等因素后确定(如有):(i)在该类航材
及相关保障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航材及相关保
障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ii)在中国境内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
供该类航材及相关保障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3)年度上限预测的依据及益处
随着本公司航空运输主营业务和机队规模的持续扩大,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
公司在经营航空运输业务过程中的消耗件、高周件等航材需求量及相关航材的维
修及其他保障服务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预计 2026-2028 年中航材及其子公司向
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所提供航材保障服务的交易金额将相应保持逐年稳定
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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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材作为知名和专业的航材服务保障商,预计其提供的航材保障服务能够
满足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日益增长的航材供应、维修及其他保障需求,有助
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会对本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相关关联方均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本公司的业务运作,
并且在以往交易中能够严格履行相关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合同义务,为本公司提供
专业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综上,与该等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实现
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本公司
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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