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4 0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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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20.34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20.02 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7 月 10 日(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34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
行相应调整,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31910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29,884,760.69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
称“《回购报告书》”),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34 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02 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
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94,011,754 股,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 358,477 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93,653,277 股。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93,653,277×0.31910 元)÷94,011,754≈0.31788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0.34-0.31788)÷(1+0)≈120.02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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