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5-042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
“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5 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9 日、2025 年 5 月 24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决议公
告》。
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利 0.65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85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注
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1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0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
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国改双百创
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1 日至
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 29 号国货
航总部综合楼
咨询联系人:陈正;李林
咨询电话:010-61465094;010-61465888
七、备查文件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