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5-03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6 号)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373,741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3.86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人民币 818,524,331.34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到账,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38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
专户存储与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情况如下: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及子公司杭萧钢构(杭州)智造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用于
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少
量余额系所产生的利息,约占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比
例约为 0.00016%。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
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
续已办理完毕,并将上述专用账户余额(利息收入)1,292.38 元全部转入公司
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6.3.22 条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
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
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根据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
监事会发表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