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4 0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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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 1 名激励对
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478
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478 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议案获得
通过。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超先生参与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完成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在分红派息时,应对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审议
本次调整后:
调整为 7.28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79 元/份调整为 14.73 元/份。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议案获得
通过。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超先生参与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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