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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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7 月 2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湖投资”)、湖北夏创星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夏创星
火”,最终投资主体以武汉市江夏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方为准)共同发起设
立“武汉市东高前沿二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
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24,500 万元,东湖投资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
资 500 万元;
   (2)同意公司与东湖投资、夏创星火(最终投资主体以武汉市江夏科技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指定方为准)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订《武汉市东高前沿二期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授
权有效期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参与出资设立东高前沿二期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1)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
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 98 万元(含税);
   (2)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 38 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7)。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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