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0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兼董事长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兼董事长持股的基本情况
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280,500,000
股,有限售流通股份 0 股,合计持有 280,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2.12%。上
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取得的股份。
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43,037,000 股,有限售流通股份 0 股,合计持有
上市后 2021 年个人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占其个人本次
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的 2.37%,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45%,占其个人
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的 6.94%,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张国芳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280,500,000股
持股比例 42.1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80,500,000股
股东名称 张辉阳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43,037,000股
持股比例 6.46%
IPO 前取得:40,05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987,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张国芳先生与张春芳女
张国芳 280,500,000 42.12%
士为夫妻关系
张辉阳先生系张国芳先
张辉阳 43,037,000 6.46%
生、张春芳女士之子
第一组 张春芳女士与张国芳先
张春芳 139,400,000 20.93%
生为夫妻关系
张辉女士系张国芳先
张辉 40,050,000 6.01%
生、张春芳女士之女
合计 502,987,000 75.52%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张国芳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66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660,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张辉阳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987,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4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987,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上市后于 2021 年其个人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拟减持股份来源
价方式增持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书》,张国芳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不减持;锁定期满后,在本人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管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书》,张辉阳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
公司首发时股份总数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发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有关规定相
应调整)。
(3)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
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