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6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于 2025 年 7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次会议通知期限。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条件,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人才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
正式在职员工,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
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