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4:3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5,420,600股)后,即342,193,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1.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股分配比例,即
(347,614,197-5,420,600)股×0.10元/股=34,219,359.70元(含税)。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
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实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股 份 ) =34,219,359.70 元
÷347,614,197股=0.0984406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时保留小
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0.984406
元。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4406元/股。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219,359.70元(含税)。
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致的。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故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9 日的总股
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每股分配比例,即(347,614,197-5,420,600)股
×0.10 元/股=34,219,359.7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按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34,219,359.70 元÷347,614,197 股=0.0984406 元/股,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0.098440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
部大厦 33 楼
   咨询联系人:周一玲、喻芳
   咨询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号码:0755-8656705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奥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