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39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减少
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8.63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0.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 亿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18.6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最终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
限届满时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2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3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
人还应当于邮寄当日电话通知公司前述邮寄事项。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