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2 00:21: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不超过 2.5 亿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等,其中为子公司安影智选(深圳)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安科优选(深
圳)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安影智选”)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000 万元,担保
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安影智选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 1000 万元的《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
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安影智选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安影智选(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
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5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7%,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以及因担保
债权逾期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银之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