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38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沙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新
能源”)、张家港华兴长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长城”)、丹阳
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中鑫华海”)。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鑫华海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49,632.68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993,515.97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累计金额
为1,693,963.03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99,552.94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张家港
市金港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
由公司、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
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
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的一期项目 2%电费收
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
同内容为准。
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及公司所
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
的 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
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
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担保
额度的议案》授权,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申请办理。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董事长批准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新能源,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张家港沙洲电力
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时均宇,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
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节能设备研
发。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船舶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张家港沙洲新能源资产总额 12,512.20 万元,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11,029.25 万元,净利润 114.27 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华兴长城,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 253 号,法定代表人:
赵凯,注册资本:3,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燃气
经营;管道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管道供气配套项目建设;天然气项目的投资;天
然气发电项目的运营、维护;售电业务;蒸汽、热水(非饮用水)供应销售;电
力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张家港华兴长城资产总额 8,825.33 万元,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9,857.52 万元,净利润 97.31 万元(未经审计)。
丹阳中鑫华海,注册地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贺家路 10 号,法定代表人:
熊璟睿,注册资本:33,578.95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电力和热力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电力和热力的销售。一般项目:工程管
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供冷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
制公司。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丹阳中鑫华海资产总额 139,537.30 万元,负债总额
现营业收入 15,682.52 万元,净利润 317.81 万元(未经审计)。
三、相关担保的主要内容
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
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及公司
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
有的一期项目 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
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金港担保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及公司所
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金港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
的 2%电费收益权向金港担保提供质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
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
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本次担保合理性
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对应担保为公司、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
司与公司所属企业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 1,993,515.97 万元(其
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 1,204,724.73 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
担 保 累 计 金 额 为 387,149.51 万 元 ; 下 属 公 司 为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累 计 金 额 为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28%、总资产的 18.50%,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
(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金额为 1,591,874.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3.77%、总资产的 14.77%;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累计金额为 79,501.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总资产
的 0.74%。
六、公告附件
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