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8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日公司股本总数24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
民币0.5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9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8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
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26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
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部分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3.72 元/
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 6 号昆船大厦 1008 室
咨询联系人:姜荣奇
咨询电话:0871-6317 2696
传真电话:0871-6317 227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