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5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收盘后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对《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告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天。
向监事会反馈意见,监事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
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南》,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本计划激励
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