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8 0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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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5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收盘后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对《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告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天。
向监事会反馈意见,监事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
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南》,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本计划激励
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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